贵州省万山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含汞废弃物料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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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1 14:27: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的要求,现将《贵州省万山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含汞废弃物料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含汞废弃物料回收利用项目

二、项目概况:建设项目位于万山特区张家湾汞化工工业小区,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回收利用废氯化汞触媒8000吨,年处理含汞废弃物4000吨。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对水环境的影响;

2、项目产生的燃煤锅炉烟气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汞废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设备运行噪声及交通噪声对周围住户的影响。

4、项目生产中固废对水环境和土地有一定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热风炉采用清洁能源——电能进行加热。

1、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

1)项目再生汞触媒工段产生的尾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五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塔净化处理后,处理的尾气达到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由全厂20m高的含汞尾气排气筒排放。回收金属汞工段产生的尾气经冷却器与多管陶瓷冷却器冷却后,经多硫化钠溶液洗涤塔洗涤,再通过汽液分离器分离,尾气经五级活性炭吸附塔吸附净化处理,处理的尾气达到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由全厂20m高的含汞尾气排气筒排放。项目产品包装车间采用负压装置操作,包装车间的含汞尾气经活性炭吸附柱吸附处理后达到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由全厂20m高的含汞尾气排气筒排放。

2)项目燃煤烟气中有烟尘、SO2NO2产生,为防止烟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烟气采用石灰水脱硫和除尘后分别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经30m烟囱排放。

2、项目主要水污染物:

1)在汞回收预处理车间,含汞废渣在浸泡池内加碱液浸泡,再以高温蒸汽加热。浸泡8小时后捞出该含汞废渣,浸泡池续加碱液后反复使用,不外排。在汞回收尾气回收工序,尾气多硫化钠喷淋工序,多硫化钠喷淋后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汞回收用水:汞回收用水主要为蒸馏炉多管冷凝器冷却用水,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汞回收工艺冲洗多管冷凝器用水:出汞时多管冷凝器必须用水冲洗,这部分水经集汞槽沉淀后流入废水处理系统的沉淀池,该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泵输送冲洗多管冷凝器。再生汞触媒活化配酸用水:废触媒酸化处理时需在配酸槽加水与盐酸配置稀盐酸,废触媒酸化处理产生的废酸沉淀过滤后,滤液由酸泵打入配酸槽循环使用,不外排。再生汞触媒配料用水:废触媒浸渍吸附阶段需加水配置氯化汞浸渍液,浸渍后废触媒经液固分离机分离,废液由泵打回配料槽循环使用,不外排。

2)锅炉废水:锅炉废水分为树脂冲洗用水和烟气洗涤水。树脂冲洗水可作配酸用水,不外排,烟气洗涤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为保证项目生产工序生产过程中未能完全消除的跑、冒、滴、漏及地坪冲洗水不外排,该废水经汇集流入废水处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含汞废渣在浸泡池补充用水不外排。

4)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是全厂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该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高楼坪河。

5)为防止生产事故排放,项目设置有足够容量的事故水池,如发生事故性排放时,废水可集中引入于池内贮存,生产正常时可用于生产中。

3、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

1)含汞废物回收金属汞工序产生的工业废渣,该渣还含有0.005%以下的汞,据同类厂家同类工艺类比资料,汞的浸出毒性0.01mg/L,为避免废渣溶出的有害物质污染水环境,需将废渣堆放在经过防渗处理的临时渣场内,达一定量时运往贵州省万山区银河汞业有限公司山羊洞矿区矿渣库中堆放,贵州省万山区矿产公司目前已与贵州省万山区银河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

2)多硫化钠尾气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含有少量的汞,另外汞炱残渣中含有汞,本项目拟将污泥与汞炱残渣定期清理,干燥后返回蒸馏炉进一步提汞,不外排。

3)废汞触媒再生活化工段产生的滤渣含有少量的金属汞,送含汞废物回收汞工段处理,不外排。

4)废汞触媒再生工段尾气处理系统有废活性炭产生,该活性炭主要含氯化汞,因此该废活性炭即卸出后立即回用于下批废氯化汞触媒再生,不外排。含汞废物回收汞工段中尾气处理系统也有废活性炭产生,该活性炭主要含汞,该废活性炭用于汞回收工段回收汞,不外排。

5)生产废水收集池污泥含有少量的汞,该污泥送含汞废物回收金属汞工段处理,不外排。

6)项目燃煤锅炉产生的煤渣及脱硫除尘渣,临时堆放于煤渣堆场,用于砖厂制砖,不外排。

7)项目生产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运往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

4、项目产生的噪声:项目对高噪声设备水泵和风机等采用消音、隔音、减振等控制措施,对厂界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5、项目生产使用的原料和产品主要危险物是氯化汞、汞、盐酸等。为确保危险物不造成环境污染,原料和产品库房采用防水、防渗、通风良好的危化品专用库房,汞触媒废渣临时库按照危化品库要求建造。为保证贮存危化品的库房通风干燥,库内地面均铺设高约0.1木板避免受潮,保持通风干燥。并在库房大门处增设围堰,防止危化品泄漏到库房外。库房外围均修建排水沟,预防暴雨季节洪水进入库房造成水污染。厂内排水沟与库房排水沟相配套,可有效防治雨水外排时不含任何危险物成份。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厂址属万山特区工业规划的张家湾汞化工工业小区,符合万山特区发展规划,促进地方经济,解决部分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均具有积极的意义。

只要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落实环评中提出的生态恢复及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目标,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实现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贵州省万山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含汞废弃物料回收利用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万山区街道公事栏和项目所在地张家湾汞化工工业小区。

2、主要事项

1)目前当地环境现状;

2)目前所在地方的主要环境问题

(3)是否赞同项目的建设

4)项目建设对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当地形象的作用

5)施工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6)营运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7)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8)建设后对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大气,认为采用那种方式减轻污染

9)建议施工期中措施以减轻影响

10)建议项目建成后采取何种措施以减轻影响

11)是否知道本地补偿安置政策、做法

12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要求

13)其他意见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名称:贵州省万山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泽云                   联系电话:13908561403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单位地址:贵阳市水口寺晒田坝路1       邮编:550002

联系人:蒋兰                联系电话:0851-5934642(兼传真)

                                     18985193189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贵州省万山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铜仁市万山区赶场坝经济开发园区,邮编:554200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贵阳市水口寺晒田坝路1号,邮编:550002

3、问卷调查

八、环评报告等资料获取

环评报告简本及项目相关资料可从以下地方获取:贵州省万山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九、公告时间:10

 

 

贵州省万山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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